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: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、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、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、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%。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3.5%。“十四五”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%以上,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。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左右,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。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5年,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,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,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,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;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%左右,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%左右,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,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%左右;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%左右,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%~5%。
《规划》明确,将重点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、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、优化能源发展布局、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、增强能源治理效能、构建开放共赢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。
在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增强油气供应能力。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,加快页岩油、页岩气、煤层气开发力度。石油产量稳中有升,力争2022年回升到2亿吨水平并较长时期稳产。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,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。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。到2025年,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~600亿立方米,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%。
在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加快发展风电、太阳能(9.120, 0.11, 1.22%)发电。开展风电、光伏发电制氢示范。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,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。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。
《规划》提出,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。
《规划》还提出,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。到2025年,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%左右。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,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,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,开展光、储、充、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。
在优化能源发展布局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,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年综合生产能力增加3.5亿吨标准煤以上;东部和中部地区新增非化石能源年生产能力1.5亿吨标准煤以上。
此外,《规划》还明确一系列电力和油气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。包括持续深化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建设,丰富交易品种,优化交易组织流程,缩短交易周期,增加交易频次,建立分时段签约交易机制,健全偏差考核机制;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,推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转入长周期运行,有序扩大现货试点范围;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,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,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,探索在南方、长三角、京津冀、东北等地区开展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试点;放开上游勘查开采市场,全面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;深化油气管网改革,推进省级管网运销分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