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 10月8日~11日在白俄罗斯明斯克市即将举办“中国--白俄罗斯经济贸易洽谈会”(以下简称“洽谈会”)。本次展会由白俄罗斯政府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;四天的展期,届时将会有包括黑龙江省内的160余家企业,以及国内其它省130家企业参展,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,挖掘新的贸易增长点,地方产品出口份额实现较大增长,为引领双方企业开展广泛深入的项目合作搭建平台,拉近中俄贸易关系。
本届展会参展类别主要以小商品实物为主,突出地方特色商品,以及重型机械设备等以挂图为主,另外,还将展出地市产业优势及招商引资项目介绍,彰显地方优势。自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,“俄白哈”成立关税同盟,实现“中俄”经贸合作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历史性机遇,增强中国与关税同盟国家建立更加紧密经贸关系的切入点,和扩大双边、多边贸易额的增长,丰富中国沿边开放的内涵与外延;发挥双方相互投资合作样板项目的示范效应,积极开拓新兴市场,挖掘新的贸易增长点,地方产品出口份额实现较大增长,从而引领双方企业开展广泛深入的项目合作搭建平台。
白俄展洽会配套活动
俄罗斯莫斯科“中俄合作项目对接会”
斯洛伐克“中斯合作项目对接会”
黑龙江省贸促会白俄洽谈会办公室联系方式
联系人:关春捷、苗静 15846514544
办公电话:0451-53674038, 0451-53678098
传真:0451-53674038
电子信箱:mj_ccoichlj@163.com
白俄展前筹备时间进度表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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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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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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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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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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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展品运输、报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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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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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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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推介旅行接待服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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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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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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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提交参展企业信息(报贸促会用,格式见附件1) (附外方提供的展位面积确认的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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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9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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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商务厅
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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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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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贸促会人员复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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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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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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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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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办理因公签证人员信息(办批件用,格式见附件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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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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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商务厅
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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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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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征求意见函,当地外办复函(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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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6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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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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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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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出国任务批件、任务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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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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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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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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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收费通知,收取展位费(申请中小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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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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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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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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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签订收支办法、合作协议
2. 根据收支办法,收取费用,对外支付(黑龙江以外企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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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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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白俄合作方
黑龙江商务厅
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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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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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收费通知对外支付展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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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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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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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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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提交参展企业信息(企业增减、变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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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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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商务厅
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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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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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贸促会人员复核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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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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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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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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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参展企业赴白俄罗斯签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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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3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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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商务厅
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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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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沟通确定展会活动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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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3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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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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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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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总《参展意见反馈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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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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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发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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