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
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
工资报酬:(一)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
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;(二)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
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;(三)法定休假
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用
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,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
于工资报酬25%的经济补偿金。
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由精通各类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组建,具
有运作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项目的综合实力,在上海市律师业综合实
力评比中位居百强之列,是一家有着十多年经验积累且稳健发展、理
性开拓的规模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(大明网站:www.51dmlaw.co
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