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宫博物院与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在故宫午门广场举
办"世界三大男高音紫禁城广场音乐会"协议。约定演出共10天,该文
化艺术公司向故宫博物院支付午门古建租借费等共计200万元,分两
次支付。演出结束后,该文因化艺术公司以协议是故宫博物院乘人之
危被迫所签、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及高额场租属乱收费为由,拒付尚未
支付的100万元租金。
大明律师:显示公正、乘人之危是本案的焦点,举证责任在某文化艺
术有限公司;并且要证明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后有撤销合同
的行为,否则法院是很难给予支持的。
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由精通各类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组建,具
有运作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项目的综合实力,在上海市律师业综合实
力评比中位居百强之列,是一家有着十多年经验积累且稳健发展、理
性开拓的规模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(大明律所网站:www.51dmlaw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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